| 产品名称: | 展厅展览制作设计-惠州展览制作工厂-行家搭建施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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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 2021年08月25日,有效期:180天 |
| 关键字: | 创意灯具展览制作设计 灯光展览制作工厂 化妆品展览制作厂 服装设计展览制作生产厂家 书画艺术展览制作 商业展览制作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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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设计团队
拥有业界 的策划和空间设计师,富于创新视野的展览设计的才能,适应客户需求的专业知识,让我们而已涉足全面的行业领域,更使我们的服务精深广博。
我们的合作理念
同一个目标携手共进,同一个梦想合作共赢。我们认真对待并且尊重每一个现有的客户和潜在客户,我们为客户提供 竞争力的性价比,我们与合作伙伴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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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帮助客户发展的过程中发展自己,在充分展示客户优势的同时表现出我们的优势,我们以"培养 朋友,比顾客更了解顾客"的服务准则,
为客户实际考虑,根据企业和产品自身条件,采用低成本的手段,快速启动和切入市场。在服务中,以准确的定位和灵活的策略,有针对性地制订新产品

做到吸引参展商连续参展其实并不难
一般而言,一个展览能够进行,必须有四个首要因素:主办者(展览公司)、参展者(在有些展览中,主办者同时也是参展者,两身份同一)、客商(观众)和场馆,在商业性展览中,主办者的收入主要来自参展商,足够多的参展商的介入,是展览得以运转的关键,主办者的主要收入,他所赖以活动的舞台,以及展览的社会效益等,均由此产生,虽然并非所有的参展商都能带来利润,但这丝毫不会降低参展商在展览价值中链条中的地位。 买家应邀参加展览,会给运输企业、宾馆、酒店、旅游公司等各方面带来社会效益,但不会给主办者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买家也是为参展服务的。 参展商连续参展是展览公司的利益所在 对一个定期举办、连续举办的商业展览而言,展商的连续性参展显得十分重要。首先,参展商是否连续参展,常常是一个展览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这是因为,展览中的成交统计,常常不能准确反映展览的实际成效,但是,参展商对展览实际上有自己的客观评价。展览办得好,参展商是否连续参展,在相当意义上可以说是对上届展览成效的一个客观评价的反映,这是展览公司进行招商招展宣传的一个重要资源,一个亮点,对降低招展费且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次,对展览公司而言,参展商连续参展的所带来的利益,还表现在拓展新老客户所需费用方面的不同,有人认为,开发一个新客户是维持一个老客户成本的5倍,因此,有专家说:“保证主办单位 大利益的一个方式是一定要保持现有的展商”。 参展商的参展效益是展览综合效益的体现 展览的效益是综合的,它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方面。 参展商效益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中获得订单是根本的,其他方面都是围绕着这一点展开的。 树立参展商在展览公司客户群中的核心地位 对展览主办者来说,树立发客户为中心的思想,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树立以参展商为中心,为参展商服务的思想。 协助参展商提高参展效益 如前所述,参展商的参展效僧,取决于诸多因素,这里只从与展览有关的方面作些分析。 1、加强与参展商的沟通,选派好参展员工,做好客商的接待工作 2、提请参展企业重视客商邀请工作 3、服参展企业转变观念,加大广告投入 4、敦促企业重视展位的设计与布置 关心参展商,重视彼此的忠诚度 我们反对单纯做主张提高参展企业的忠诚度的说法,而倡导展览公司与参展企业彼此忠诚,也就是两者之间应建立一种新型的关系,平等对待,彼此尊重,诚信守法,互惠互利。由于参展企业是展览公司的“衣食父母”因而展览公司应该主动开展这方面的工作。 1、展览应及时总结每次展览举办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或在下次办展时间改进。需用要强调的是对参展商服务方面,应做出详细的检讨,一条一条地予以落实,改进。 2、关心参展商成交情况的落实,总结参展商的经验和教训,并通过适当途径向其他企业介绍,以提高参展商参展效果。 3、举办参展企业培训班,就企业参展的有关问题有关专家讲座,灌输新思想,转变旧观念,提高参展企业实际操作水平。 4、开展联谊工作,如通过会员俱乐部等组织形式,加强展览公司与参展企业联系。展览公司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向会员无偿提供一些商业供求信息,为重点参展企业提供展览知识方面的服务以及优先保证他们参加展览公司组织的各种增训等。 5、为鼓励参展商连续参展,展览主办者方可视情况,对连续参展商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展位费减免优惠。

国内展会为何收费国内外企业差异化
近来,展览业内对参展的国内、外参展商收取不同参展费的问题议论纷纷,有人认为不公,有人认为合理要分析其利弊可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过去国外参展商在我国境内参加展览会所付的参展费比国内参展商高,这是属于一个历史阶段的问题。一般来说,由于发展中国家比较落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在他们的发展过程中采取一些保护政策,如对一些经济发达国家进入本国的产品、消费实行国内外不同价,这是一个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惯例。我国在改革开放前和初期,在一些领域,如民航、旅游、外汇券商店等所实行的内外不同价格政策就是这一惯例的具体实践。这些政策的实施在当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我国一直以来所实行的国外参展商来华参展支付较国内展商高费用的做法,也正是这一政策在展览行业的具体表现。 二是现时国际上已自然形成了一个行价,即任何一个国家的参展商去其他国家参加展会,每占用一个标准摊位,大体上的参展费(不含食宿、交通)都在2000至3000美元之间。这就意味着你如果想离开自己国家到国外去参加一些国际性的展会,你就必须有心理准备付出这笔费用。在这一点上不管你是“穷”国参展商,还是“富”国参展商都是一视同仁。 三是组展企业对参展费的确定有赖于众多因素的平衡。展览企业组织展览会(这里指商业性展会),一定要有经济效益,即有盈利(不管是从当前看,还是从长远看)。展览企业组织展会所考虑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要考虑展会的场租、广告、企业成本等的展会成本费用;要考虑创品牌的经营策略;要考虑参展企业经济承受能力;要针对来自各方面的因素进行评估和权衡每个展会如何运作,如何找出一个平衡点,这一切如果不是身在其中的人是不知其酸甜苦辣的。 综合上述,从理论上讲,虽然我国已经加入WTO,国外参展商应享受“国民待遇”。但是,由于各个展会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对于如何合理收取国内、外参展商的参展费,是否应取同一价格或不同价格,说到底仍应由企业依据市场调节的原则,依据企业的经营策略及国际惯例,在对其可能性和企业经济效益做出评估后,自行确定为宜。


